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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讲法 | “被专家了”,医生维权要主动
来源: | 作者: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利强 | 发布时间: 2023-04-28 | 1051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果您是大医院高级职称的医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您有可能成为健康咨询网站的专家”,这并不是笑话,而是真实案例,最近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多起医生起诉健康咨询网站名誉权姓名权侵权案例。法院的判决还给了医生清白让侵权者承担了法律责任。


网站节约成本

侵害医生利益


现代科技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了生活的便捷和流程的优化,特别是健康咨询方面,过去想咨询医学专家问题时,只能找熟人向医生咨询或者挂号,当面向医生咨询,现在拿起手机输入想问的问题,很快就会有很多答案,这有的回复还很积极,鼓励访问者进一步进行联系,在知识付费的背景下,医生在健康咨询网站提问回答服务,需要由网站运营商支付专家咨询费为解决运营成本的问题,网站运营者曾设计过付费会员制,单向付费制等方法,但由于成本高,效益低,真正能良性运行的健康咨询网站太少,在这种情况下冒用专家信息诊疗和淫秽色情“擦边球”等花样百出的健康咨询就出现了,上述案例中涉案网站冒用医生姓名,提供互联网咨询健康服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节约成本,涉案网站未经医生授权或同意,使用其姓名,肖像,单位名称,职称等信息,在网站上发布健康咨询内容,而且在回答内容中存在明显超出医生专长诊疗范围的情形,推荐特色药物的情形,同时存在涉嫌淫秽色情的“擦边球”问答,侵害了医生合法权益,法院判决厘清了事实,还原了真相,侵权者承担了法律责任,医生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医生定期检索

侵权及时维权


一般情况下,本系列案件的案由都不是医生本人发现的,而是其他人检索后提示医生的,被专家后才有了医生的愤然起诉医生能。是否避免被冒名呢?答案是很难避免,医生如果不上网查询自己的姓名,“被专家”这一情况就容易处于盲区。因此建议医院、科室、医生本人定期对医院名称,专家姓名进行检索,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医生,如果存在医生被冒名的情况,医生可委托律师发函告知对方,停止侵权。发函费用让健康咨询网站运营者承担是法律本意,但在不涉诉的情况下,网站运营者不会积极主动承担,如果发律师函并未制止侵权行为,则需要到法院起诉。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判决,就很清楚的表述了法律维护医生名誉权、姓名权的理念。


与健康咨询网站不同的是互联网医院的运作比较规范,根据《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规定,“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与该实体医疗机构同时校验,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单独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互联网医院每年校验一次”,“医疗机构应当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实名认证,确保医务人员具备合法资质”。医院需进行校验,医生需实名认证,在这相当程度上维护了互联网医院的诊疗安全性和患者生命权的健康权。


总之,互联网的兴起给人们带来的便利,同时也产生了新的侵权方式,“被专家”对医生的名誉和姓名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定期检索、及时维权对维护专业声誉大有裨益。


(转自《健康报》健康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