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服务热线:010-62138436
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
“新法律 新亮点 新挑战” 医疗法律专题培训会反响热烈
来源: | 作者:law-100 | 发布时间: 2021-10-14 | 1647 次浏览 | 分享到:

重磅消息】

“新法律 新亮点 新挑战” 医疗法律专题培训会反响热烈

 


 

由中国医院协会主办、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承办的“新法律新亮点 新挑战”医疗法律专题培训会,2020年8月8日通过腾讯会议召开。本次线上会议内容丰富,反响热烈,据统计,直播平台有1400多人注册观看了本次会议,有200多名医院管理者进入会议室参与交流互动。

今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新法相继发布、实施,为医疗机构的发展、医院管理、医疗执业带来了新挑战、新机遇、新问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急需了解在新法实施后,如何调整医院管理思路,如何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如何规避医疗执业风险,如何应对和处理新形势下的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等。为此,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策划了这次专题培训会,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最高人员法院等参与立法工作的领导以及卫生法律实务专家,对这两部新法进行解读,同时就新法对医院管理、医疗执业等的影响进行讲解,剖析经典案例。


 

中国医院协会代秘书长田家政在开场致辞中说,协会医疗法制专委会秉持聚焦立法、聚焦科研、聚焦热点、聚焦普法的理念,在我国医疗卫生法治建设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情况下,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委员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承担并出色完成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托的《传染病防治法》的修改完善评估任务。希望这次专题培训会,对广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理解《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有所帮助和启迪。


 

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赵宁司长,首先为大家解读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她说,《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是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贯彻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理念,也是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主要有十个亮点:一是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二是明确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内容。三是明确“强基层”措施。四是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五是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六是营造遵医重卫法治环境。七是构建健康促进系列制度设计。八是明确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九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十是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杜涛副主任给大家解读了《民法典》的编纂过程,强调新的变化主要是聚焦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实践证明有问题的,或者删除、修改。再一个就是实践急需,各方面意见有相对共识的,补充完善。编纂工作是对原有民事基本法系统地整合、编订纂修。可以说民法典是40年改革开放成果在民事基本法律制度上的表达,同时也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他还介绍了各编的简要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陈龙业处长,就《民法典》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司法适用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衔接适用等问题,进行了专题发言。


    

      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委会常务副主委兼秘书长郑雪倩作了《新法律给医院合作带来的新挑战》的讲座。她指出在社会办医合作方面分为四大类:1.改制(公立改民营、民营改公立)。2.共同举办(非营利性)。3.合作(两家机构不以成立独立医疗机构为前提的合作)。4.其他(如非营利性医院职工持股)。她强调,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相关规定,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的各类合作应该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公立医院在国家基本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主导地位,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把控医疗质量安全。非营利性——全面合作可以,营利性医院——不能举办、可以技术合作。二是禁止——建立非法人独立机构。医疗机构之间可以合作,不能科室核算、分成,可以支付技术、劳务、管理费费用,但不得分配收益。三是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童云洪律师作了《〈民法典〉实施后对医院合同管理的影响》讲座。


 

 

    柳州工人医院院长李兵分享了《智慧医院建筑设计与建设》的实践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党委副书记廖家智作了《疫情防控制度化建设思考》的主题发言。


 

 

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刘晓光,医疗法制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大附属盛京医院常务副院长刘云会,医疗法制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大庆龙南医院党委书记潘建清,医疗法制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顾建钦,医疗法制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陆晨,医疗法制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院长柴湘平,分别主持了这次专题培训会。

相关报告的详细内容将陆续在《卫生与健康法律服务》微信公号上刊出。